全国石油和化工工程建设搅拌联络网秘书处工作细则


全国石油和化工工程建设搅拌联络网
秘书处工作细则



1. 全国石油和化工工程建设搅拌联络网(以下简称“搅拌网”)秘书处是“搅拌网”常设机构,负责“搅拌网”的日常工作,执行“搅拌网”会议的各项决议。


2. “搅拌网”秘书处人员构成
2.1 秘书长:1名
2.2 副秘书长:1~3名
2.3 秘书:若干名


3. 秘书处主要工作内容
3.1 组织召开“搅拌网”会议,筹备会议讲座内容(新技术、新产品),整理会议纪要,分发会议文件。
3.2 收集和汇总设计单位的工程信息和制造单位的新技术、新产品信息,并通过会议介绍等有效手段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“搅拌网”成员单位。
3.3 为“搅拌网”成员单位提供“搅拌网”网站(http://www.tced.com/emixnet/)链接。
3.4 负责组织“搅拌网”有关成员单位参与搅拌工程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行业标准的编制、审查工作。
3.5 如“搅拌网”成员单位有需要,协调、促进“搅拌网”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交流。
3.6 对“搅拌网”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提出表彰或奖励的建议,提交“搅拌网”常务理事会议审议,全体会议通报。
3.7 负责“搅拌网”的相关费用的收取和支出工作。
3.8 负责申请加入“搅拌网”的单位资料的收取和预审工作。
3.9 根据“搅拌网”成员单位要求,组织相关专家为“搅拌网”成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。


4. “搅拌网”收费标准
4.1 常务理事单位:3 000元/年。
4.2 理事单位:2 000元/年。
4.3 成员单位:1 500元/年。
4.4 网内高校、设计单位、使用单位:免收咨询服务费。
4.5 “搅拌网”咨询服务费每两年收取一次。


5. 印章的使用
5.1 “搅拌网”及秘书处的公函、信件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统一使用“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”印章及文稿。